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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约束管制四大行业-万祥军:没有实体炒作概念

【引提】谁来约束和管制“金融保险、投资理财,教育培训和直销传销”四大恶搞罪恶行业,没有实体炒作概念倾向欺忽悠骗,造成诚信消失的毒瘤!

恶搞罪恶行业,无怪乎没有实体,炒作概念。“金融保险、投资理财、教育培训和直销传销”被国人推崇为四大罪恶行业,是造成诚信消失的毒瘤。金融保险让人就为一张白纸终生买单,投资理财放开注册公司给各高利贷者披上了马甲成为非法集帮凶逼得企业家家破人亡变成了新时代的杨白劳,教育培训行业满嘴跑火车都自封大师和神忽悠骗钱没商量,直销传销头戴紧箍咒在圈圈里面跳舞玩的是刺激上演的是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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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痛斥“资本魔方”鬼把戏 谁来监管金融骗局劫难

陈安之首席弟子陈志华获刑5年 亚洲催眠大师微信传销

“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浮躁喧嚣的年代里,只要是良知尚未泯灭,神经依然敏锐的中国人,你就会时时刻刻体味到在我们的精神领域,在人们的道德、伦理方面发生的种种病变。“,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新闻道德(媒体记者)委员会主任万祥军在《企业责任和社会使命》高峰论坛中作的“骗局和社会诚信与企业责任的构建”主题演讲中表示,这就是政治生活中的腐败、贪污、渎职、卖官买官;经济交往中的制假贩假、走私贩私、不讲信用、恶劣竞争、坑蒙拐骗;公共生活中人对人的陌生、冷漠、隔膜,对他人不幸的残忍、麻木等等都给人留下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的感慨。它使一颗颗敏感而天良尚存的心灵在刺伤中颤抖失望,也一点点地侵蚀着、戕害着、败坏着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魂魄。

究其原因,有历史的原因,有政治因素等等。万祥军认为,世俗道德的价值取向是导致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而世俗的道德取向取决于中国道德社会在宣扬什么。那么,现在的中国主流的道德的价值观在宣扬什么呢?一个字——骗,两个字——忽悠。当今中国,忽悠的第一高人当推赵本山。作为“小品之王”的赵本山,其实是名副其实的“忽悠之王”。他在春晚上成功地推出了自己的“忽悠”三步曲:《卖拐》、《卖车》、《心病》。在这三部堪称赵本山的经典之作的小品中,让我们见识了忽悠各种艺术,领略了忽悠的不同境界,把忽悠推向了一个个新的高潮。全国人民在一次次观看小品之后,获得了一次次的笑声,找到了忽悠的道德支撑点,学到了忽悠的很多方法,品尝到忽悠实践中的种种快乐!让更多的中国人把忽悠当成一种习惯,有了誓将忽悠进行到底信心和勇气。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信研究国研智库主任、中国经信研究国情讲坛主持人万祥军明确,作为“忽悠”也是一个本事,“忽悠”者须有“专业形象”,同时“忽悠”者须擅说“专业术语”,最好夹杂若干“外语”。除此之外“忽悠”者要会自编谣言,并敢于坚持到永远 ,再就是“忽悠”者须有“托儿”,没有“托儿”时,也要会造出“托儿”。当我们津津乐道“忽悠艺术”的时候,我们还会想到被忽悠者的感受吗?我们只是在耻笑他们的愚蠢而对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我们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天平已经倒向了忽悠者这一边。一旦这样的情况成为社会现象,诚信的丧失和道德的滑坡也将成为必然。

一、金融保险行业:保险七陷阱 透析大忽悠

本报记者 李军慧 北京报道

你是否有去银行存钱却变成了保险产品的经历?你是否被天书般的理财产品介绍坑得苦不堪言?你是否有银行卡被盗刷却交涉无果的经历?你是否被免费保险忽悠过?你是否买了保险产品却苦于理赔无门?你是否因为轻信了保险销售员的口头承诺现在正后悔不迭呢?你是否因为盲信理财咨询机构而丢掉大把血汗钱……

经常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在保险购买以及理赔过程中被欺骗了。正值3·15,本期将为读者讲一讲保险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陷阱”,仅供参考。其实,买保险就如同买生活用品一样,要使得自己的需求与所买商品的功能相吻合。因此,投保时应先了解自己投保的目的,必须充分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再决定是否投保。

陷阱一

“联谊会”卖保险

去年12月上旬,家住北京的王先生接到一家寿险公司的邀请,参加“客户回馈赠礼活动”, 赠送的礼品有野生蚕丝被、健康磨砂杯、第四套绝版人民币收藏册等。但到了现场王先生才发觉情况不对,礼品的领取有门槛,前提是凭邀请函和本人身份证领取。所谓的“客户回馈赠礼活动”只是一个好听的说法,其实质是寿险营销员自行组织的产品说明会,目的是现场销售保险。

保险代理人阎涛:相关规定禁止以营销员个人名义召开产品说明会和客户联谊会,但一些代理人为了集中快速推销保险,往往用这种做法。除了赠送礼物,还流行赠送短期意外险,最长两三个月,还有一个星期的。

这种联谊会或产品说明会就是为了促成参会者签单,以赠送礼物为借口,要求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并以 “领奖品”等名义要求在相关材料上签名。事后有的营销员甚至会利用这些材料编制投保材料,对签名进行描红、复制,市民面对极其相似的签名也无从辩驳。

其实参加保险公司举办的正规说明会或讲座了解金融、保险知识是好事,但要注意自我保护,不可随意提供投保寿险必须的身份证、银行卡、签名。监管部门已有规定,不得以营销服务部或者营销员名义召开说明会,因此消费者参加礼品派送、专题讲座等说明会前,应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询问是否真有其事。当组织者要求在各类材料上签名时,要仔细阅读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签字。

陷阱二

假保单风波

2008年11月12日,云南消费者梁玉祥与妻子到三亚度蜜月,他通过携程网订了两张返回昆明的机票和两份“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每份20元。收到保单后,他发现保险期限只有一天,没有覆盖整个行程。梁玉祥致电携程客服热线及平安保险。平安回复称,系统中没有两人保单号,后携程承认这个保单属于伪造保单。后梁玉祥将携程告上法庭,要求携程网赔偿10万元,并在其网站公开道歉一周,但携程拒绝了这一赔偿请求。双方围绕“究竟谁应是假保单责任的赔偿主体”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保险代理人李明晓:一些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率低,再加上很少有人会致电保险公司辨别真伪,代理机构将假保单交给消费者后通常不会出事,从而滋生了不少售卖假保单的中介代理,其中以航意险最为典型。假保单事件较多发生在中介渠道销售的短意险,包括保险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意外伤害、旅游意外险等。

辨别真假保单有一些小技巧:购买保险时注意辨别承保机构的合法性。消费者可以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该机构是否为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保险机构。

消费者在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航空售票网点、旅行社等中介机构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时也要注意。一般来说合法保险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会悬挂北京保监局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可以留意。

此外,也可查验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真伪。购买保单后,应及时拨打保单上印制的保险机构客服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通过电话咨询或输入保单信息等方式,查验保单真伪。

陷阱三

存款变保单

去银行办理存款却莫名其妙购买了保险产品。

西安市民朱女士2009年5月14日到银行想将账上的70万元存成5年定期存款,而营业员给她推荐了一种“保险产品”,说收益会比存款高。她当时还在考虑,但营业员告诉她,一次性存款70万元存不进去,分期存才能存完。当时想着只要能存进去,也就没有多想,随后营业员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让她签了字。10月份女儿岳某偶然看到了母亲办理的“存单”后,告诉朱女士,这只是一份保单。8个月后,朱女士找到银行,说银行当时未告知是保险,提出退保。但银行称,办手续前已告知是保险,而保险公司亦称,办手续前已告知是保险,退保要损失5万多元。

资深理财师王禹:银行在向客户推销代售的保险产品时,往往回避“这是保险,银行只负责销售”,而反复强调“这是理财产品”,使得很多人误以为银保产品是银行推出的。其实银保产品大多保障很单一,只有投保人身故时才能获得赔偿;虽然看着收益比存款高,而且没有税,可是如果想提前支取,拿到的钱还不如存入时多。

一些银保工作人员利用消费者信赖银行的心理,谎称某种保险是该银行的理财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对银行来说,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就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消费者办理银行柜台业务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条款,不要轻易签字,学会自我辨别。

陷阱四

霸王条款

2003年,蔡女士买了某家保险公司的长泰安康保险(B),每年缴1280元保费,共缴20年,保险金额是5万元。保险业务员说,其间如生重病就会赔一半保险金。

2006年,蔡女士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由于这个手术属于保险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她就找到当时的保险业务员要求提前领取保险金,但却被告知,根据合同条款,她必须先到医院开证明,证明自己的生命只剩下6个月时间。

蔡女士细看保险合同,发现“保险责任”一条写着:“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但医院方面拒绝开这个证明。在同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后,蔡女士终于拿到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2.5万元理赔款。

保险经纪人李婷:保险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拟订后消费者要么接受条款订立合同,要么不接受条款不订立合同。相对于消费者,保险公司是强势一方,它们利用优势地位在与消费者达成合同时加重对方义务、减轻自身责任,“霸王条款”便产生了。

《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陷阱五

关键字歧义

深圳一家装饰公司购买总保额为100万元的财产保险后,保单上明确写着:在保险期内,因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等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单规定负责赔偿。后因空调水管配件质量问题造成水管漏水,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装饰公司负责人本以为赔偿是必然的事,但保险公司表示水管是“脱落”而非“爆裂”,拒绝赔偿。

公估从业者潘先生:一份保单能生出多重理解,是目前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最典型的例子。按照常理,漏水导致财产损失是常见的一种风险,大多数财产险保单都会将其列为主险之一,许多家庭、公司就是冲着这类常见风险才去投保财产险。但同样的字眼,合同上的规定和投保人的理解往往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投保人在购买险种时要问清“哪些情况下可以理赔”,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一般来说,购买家财险时如果对保险的险种和责任范围不明白,可以选择财产保险中比较常见的“财产一切险”,它对于“除外责任之外的原因引起保险标的的损失”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相对于其他财产险险种,它的责任与理赔范围较广,对投保人比较有利。

陷阱六

定损天壤之别

北京的刘女士驾驶刚刚购买的菲亚特小客车正常行驶,路过昌平区的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天津牌照的雪佛兰小客车违反交通规则,导致雪佛兰的前部与刘女士的菲亚特车尾部相撞,刘女士的新车多处损坏,车内的一名乘客受伤。昌平区交通支队作出事故认定,认定雪佛兰小客车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为肇事的小客车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定损为3700元,但刘女士在特约维修站检测后出具的维修费报价为14735元,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相差1万多元。

面对如此悬殊的差价,刘女士多次找肇事车主、保险公司协商车辆的定损问题,但都未达成协议。后刘女士向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1.4万元,拖车费350元,交通费5583元,合计19933元。

保险理财师蒋正伟:发生交通意外定损理赔涉及到了三家,即公司要付钱、主机厂4S店修品牌车、国家交通部维修管理处制定行业标准。如何平衡好三者之间的关系,难在执行。

在行业不规范的时候,车主就要选一个“好”的保险公司。标准是看这个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是不是你的车辆的专修厂。各家保险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要求车主到公司指定的专修厂去修理,这样才能保证车主的权利,减少索赔时不必要的争议。

陷阱七

车险大“忽悠”

孙先生有一辆上海大众斯柯达明锐轿车,去年7月,在车险即将到期时,他接到了另一家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正在针对上海大众和上海通用系列的所有车型举行保险促销活动,投保能获得商业险优惠15%和价值1400元的专项服务,包括价值300元的大保养、200元的小保养、300元的四轮定位,以及600元的3次4S店道路救援服务。

当时孙先生的车行驶里程数已经超过一万公里,正需要进行大保养服务,因此进行了投保。但之后孙先生却没有在保险公司寄来的活动手册内的指定维修店中找到斯柯达4S店,于是孙先生只能拨打一家上海大众的4S店询问是否可以前去做大保养,却被告知不能跨品牌保养。后业务员告知,斯柯达明锐车型无法享受保险公司推出的该项服务,最后赠送孙先生300元的油卡作为补偿

二、投资理财行业:揭秘投资理财中的忽悠和骗局

统计显示,全国公安机关2013年侦破非法集资案件37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64亿余元。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再梳理一下这些骗局,再次提醒大家投资要格外谨慎小心。需要强调的是,很多投资产品本身没有问题,骗局的产生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哦。

骗局一:分红险的秘密

骗局形式:很多被忽悠购买分红险的投资者都是通过银行销售人员介绍和推荐的,夸夸其谈称资金可以随时支取,每年有7%-8%的收益等来误导投资者。

产品实质:目前银行代销的大部分保险都是分红型和投连型保险,这类保险的整体的保障功能不强,整体保费较高,而且分红险中的分红并不保证。

如何应对:

1. 如果真有保障需求,就去保险公司或其官网、第三方销售平台或者选择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障性的保险,分红型或者投连型保险,并不适合所有投保人;

2. 一定要留意合同说明,了解产品本质;

3. 如果已经购买了分红险,而且已经错过了犹豫期(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那么建议不要轻易退保,否则只能领到有限的现金价值和红利。

Tips :分红险属于储蓄兼保障的产品,因此与消费型保险相比,分红型保险的缴费期限较长,保费也较高,比较适合家庭较富裕、有稳定收入,且不太急于用此部分资金的人群。

对于一般收入的家庭或个人而言,建议在配足基本保障后,再来考虑购买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如果因购买分红险而占据了过多资金,导致其他基本保障不足,那就得不偿失了。

骗局二:网络理财陷阱

骗局形式:以“天天返利”、“保本保收益”、“收益可达20%以上”等诱惑性信息为噱头,打着帮投资者购买原始股等有价证券的旗号,让投资者的资金汇入他人账号中骗取钱财。

如何应对:切忌被高收益迷惑,一定要认清销售人员和投资渠道的资质,遇到需要往某人账户中汇款的要求,一定要小心避免掉进陷阱。

骗局三:现货白银投资骗局

骗局形式:以高额回报诱惑客户开户,然后开始向你介绍现货白银,说现货白银交易更加灵活,可以双向买卖,涨的时候可以做多,跌的时候可以做空,盈利空间大,开户后,有专业的老师带着操作,做了几天可能会赚一些,然后会说你的钱太少来钱慢,又让投资者加大资金量,结果就是无休止的亏损。

本质:实际上就是一场对赌游戏,交易软件被后台人为操纵,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层层设置陷阱,行情处于高位时不能平仓、本该下跌的白银价格,在交易软件上却直线飙升……势单力薄的散户们要想赚到钱,几乎是不可能的,亏损的钱都被代理商赚走了。

如何应对:参与白银投资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平台操作和交易软件,我国目前只有三家正规的交易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而且正规的平台均有模拟盘,方便投资者进行模拟实际操作。

Tips :投资现货白银也有其独特优势

(1)、24小时交易。周一上午8:00-周六凌晨4:00不间断交易。弥补国际黄金报价波动最频繁的时间段,中国黄金交易品种停止报价和交易,提供了零时间风险的服务。

(2)、双向获利。上涨可买入获利,下跌可卖出获利,交易多样化。

(3)、T+0交易。每日可以交易数次,增加获利机会,减少投资风险。

(4、)无涨跌停板限制。

(5)、无交割时间限制。减少了操作成本,不用像期货那样到期后无论价格多少必须交割。

骗局四:民间借贷骗局

局形式:以年利率20%、30%甚至更高的回报为幌子,投资者一开始投入的几万后,尝“甜头”便追加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最终借款人逃跑、企业倒闭。

如何应对:还是那句话,天上不会掉馅儿饼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小心谨慎,尤其是面对如此高的回报。我们更要注意风险控制。

怎样投资民间借贷比较靠谱:

(1)、只有极少数银行开通了针对某些地区的个人无抵押贷款品种,而且需要到银行面签合同,提供工资卡的银行对帐单等。

(2)、利率要合理,法律只保护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之内的借款利率,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3)、参与民间借贷一定要到对方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并签订正式合同而非口头协议,借款合同最好向律师咨询一下有没有违规条款

(4)、有必要保留对方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辩明真伪。

Tips: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或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贷款利率、期限及贷款抵押等条款,合同即可生效。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骗局五:邮票、纪念钞投资骗局

骗局形式:借“清邮原套大全票”、“一次拥有新中国全版邮票大全”、“ 毛主席经典诗词限量版邮票”等为宣传,以许诺到期回购并高额返利,并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实则施行诈骗。

如何应对:无论是邮票、纪念币还是艺术收藏品,想要通过这些途径赚钱绝非普通老百姓能轻易涉足的,也不要轻信所谓的各种“专家”,很多称号全是虚假的。我国发行的邮票和纪念钞,分别由国家邮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来进行,购买时还应通过正规渠道,否则很容易被骗。

Tips:邮票、纪念钞的投资方法

(1)、题材很重要,普通题材或者那些被广泛应用的题材,因为不具独特性也不具延续性,未来升值的空间有限,最好选择那些有着特殊纪念意义的邮票或纪念钞;

(2)、要看发行量,这是决定其未来升值空间的重要指标。如果发行量过大,升值空间就会被发行量压缩。

骗局六:P2P平台跑路

骗局形式:,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跑路平台的特点:没有合作的金融担保机构;平台对借款项目进行自担保;利用高息吸引投机类的投资者,如年化利率高于30%以上。

如何应对:在选择P2P时,平台很重要!不仅要了解平台的背景,如风险控制能力、自由资金实力,平台的运作模式也很重要,如借款人来源,选择有抵押的人作为借款人,基本可以保障100%安全,但以信用借款人,主要以征信单、房产证、收入证明等作为评估参考依据,其风险仍存不可能完全避免。

Tips:P2P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以P2P平台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选择有正规资质,规模较大,信誉好的公司进行投资,这样可以使资金得到保障。选择不动产抵押类的P2P理财产品风险相对来说要小一些。

骗局七:电信诈骗

骗局形式:如今电信诈骗的花样也是越来越多,说可以领取一笔新生儿补贴费的、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捡到现金说要一起分红的、虚假中奖信息的……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形式无非是通过电话,企图让你转账汇款。

如何应对:今后接到这样的电话,无论理由是什么,只要让你汇款,一定要谨慎,不要相信。

骗局八:信托陷兑付风波

我们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骗局形式:今年年初,新华信托旗下一款“上海录润置业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即将到期,但产品的担保人胡润女富豪邹蕴玉却麻烦不断,之前传闻被追赌债,后牵扯进高利贷,最近则被传已经“跑路”。

担保人跑路,对投资者有哪些影响?

在信托行业有一个不成文规定,“刚性兑付”,即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所以到目前为止,虽然出问题信托产品不少,但本金都得到了兑付。

但我国的法律和制度并没有对刚性兑付进行约定,刚性兑付甚至是一个“伪命题”,说白了,其实风险还是要投资者自行承担的,因此在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投资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到正规的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购买。大型信托公司的项目来源更广泛,风控也更加严格,充足的资本金以及专业的研判能力使得应对兑付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我国目前经批准设立、合法从事信托业务的一共有68家信托公司;

(2) 、避免去第三方理财机构和互联网相关平台,比如信托100,以凑份子的形式购买信托,这一行为涉嫌违规销售信托产品,银监会也已经表态将严肃处理这一违法行为。“有100万才能投资信托产品,这是最基本的理念”大家要牢记;

(3)、了解产品本身,不要迷信高收益率。我们可以拿银行贷款利率来衡量,收益率越高的产品风险就越大。

(4)、 要了解信托产品的担保措施是否完备。万一项目出现问题,原先预设的担保措施是否能及时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一般来说,投资质押率在45%左右是比较健康的。

(5)、 投资信托要量力而行,适合自己的才最好。不要把全部的投资资金全都运用在一款产品上,期限上要长短结合,收益上不宜过多地追求高收益率,毕竟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Tips:虽然许多投资者还达不到投资信托的要求,但信托却是很多大规模资金非常青睐的投资方式。信托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截止今年一季度,信托资产高达8.7万亿。不同的信托产品根据风险和融资需要有不同的收益情况,最新统计显示,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为8.22%,地产信托收益率最高,为9.17%,基础设施第二,为8.8%,工商企业类第三,为8.6%。

骗局九:非法集资骗局

其实很多投资骗局都是变相的非法集资,除了上述骗局形式,还有很多: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人们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总结

骗局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有支持者,说难听点儿,支持者大多是“唯利是图”的人,不少投资者被巨额盈利所吸引,梦想一夜暴富,只单纯关注回报,忽视了本该更重要的风险控制;

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那就是投资者不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很多人只是简单的了解甚至只是听说不错,便直接上阵交易,所具备的能力并不能把握投资结果的走向。

当然,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金融理财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也需要投资者理性对待理财,不懂不了解的产品类型就不去接触。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

三、教育培训行业:忽悠自己,欺骗被人

企业培训实质上是一种系统化的智力投资。企业投入人力、物力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素质提高,人力资本升值,公司业绩改善,获得投资收益。它区别于其他投资活动的特点在于它的系统性。企业的员工培训是一个由多种培训要素组成的系统。它包括了培训主体、培训客体、培训媒介;包括了企业培训界的计划子系统、组织子系统、实施子系统、评估子系统;企业培训界还包括了需求分析过程、确立目标过程、订立标准过程、培训实施过程、信息反馈过程、效果评价过程等。

企业培训界受骗上当有以下几次,供大家参考,几免得大家上当:

一、企业培训界网上推广,换老师课程:我曾经接到过某大型网站,深圳那边的电话,让我拿出一天的课酬换他们公司首页的推广服务,但实际上我是为他们上了一次国学课程,效果也还不错。只有一次啊,后来再也没有任何的课程了,而且我后来仔细研究了他们的网站,根本没有给我做首页的推广之类的,就是拿个合同,骗子老师的一天课酬。可气的是,他们第二年又有不同的业务员,打我电话置换课程之类的,被我痛骂一顿。

当然啊,现在有些公司,如北京的个别机构更过份,还竟然有用3天的课程,来换他们的全国电台推广之类的,离谱的很。

二、企业培训界录制视频,分利润:我曾经录制过很多的视频,都是有什么企业网络商学院之类的,跑到很多地方,去录制视频,然后告诉我,我们的网站点击一次是2元,而这里面你们老师可3角,只是从07年开始,我所以的视频查了一下,点击量也不少,可是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手上啊,哈哈。

更有机构忽悠更离谱,要老师掏几万块钱,然后录制节目后,告诉老师以后有可能向全国播出。你告诉我,什么叫有可能播出,那等于是不可能播出。

三、企业培训界先讲课、不付钱:我也曾经碰到过有机构,主动找上门,往往是不用做飞机的地方去讲课,都是做个火车之类的不远的地方讲课,然后吧他们让你自己先买车票,等课讲完了,就说客户不满意,所以没有付钱,而且连车票费用也不出。我本以为吧真是我的课讲的特别差劲,可是后来与一些要好的老师们交流的时候才知道,他们也碰到这样的情况,看来情况不是我原来想像的那样啊。

因此啊,我现在与我的助理讲清楚,凡是没有合作过的机构,不管他说的天花乱坠,飞机票、火车票他们订,而且必须讲课前3天付30%的课酬,否则绝对不讲课。

吃亏多了就知道了,不过希望没有吃过亏的老师们注意一点啊,少花时间被别人骗,不但浪费钱,也浪费时间,更浪费精力。

企业培训界效益是指受训者经培训提高回到工作岗位所带来的效益与培训投资的差额。差额的值越大培训效益就越高,反之培训效益越低。从投资与收益的角度进行考虑,员工培训转化为产出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它涉及到企业培训界内容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培训方式是否恰当、培训时机选择性等因素,也涉及到员工对培训的内容是否吸收、是否有效地运用于工作活动等。因此,培训对企业的影响力是一个长期的、间接的过程,如何能够实现培训的高效益应该是企业培训管理的重要内容。

刘一秒们的培训课程都是骗人的把戏

所谓的培训大师刘一秒说过,凡是讲道理的人,通常都不懂道理。我认为他讲的东西只有这句话是对的。因为他到处跟人讲道理,所以他根本不懂道理,要懂的话他就去做企业,自己把企业做大了,何必到处给人讲呢。有谁愿意把芝麻开门的秘诀告诉外人呢?到处讲的都是一些百无一用的鬼话。所有的企业培训其实都一样,都是一些骗人的把戏,为了骗企业老板的钱而已。

再高明的医生只能治你的病,却治不了你命。就像地摊算命的给人算能不能升官发财,却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一样。为什么张瑞敏不到处给别人讲道理让别人把企业做成海尔,柳传志不到处讲道理让别人把企业做成联想,盖茨不到处给别人讲道理让别人把企业做成微软,因为他们都在实践中开悟了,真正懂得了把企业做强做大的道理。还是孔老夫子说的好,“君子以行言,小人以舌言。”

那为什么有些老板那么愿意参加这些烂培训课呢,甚至趋之若鹜呢,因为咱们做企业的都是实战派的,平时不研究那些烂道理,这就给那些刘一秒之流的所谓培训大师们钻了空子。这就好比武林高手和象棋大师下棋一样,你下不过他很正常,你拿你弱项跟他的强项比,怎么能赢呢。有人说中国已经进入了傻瓜时代,虽然说得有点过,但我看也有一定道理,一些人没有基本的科学素养,人云亦云,失去了思考辨别能力,不上当受骗才怪呢。这也是张悟本、李一等骗子横行的原因,说白了,这和法轮功等精神传销没啥区别,但为害也许更深。

搞企业培训的所谓大师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高人点步。”我认为高人点步还不如自己开悟,只不过经过高人点步后你开悟的要快一些,可以少走一些弯路。但问题是这些所谓的培训大师却并不见得是高人,一个没吃过猪肉的人讲到处去讲猪肉的美味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自己开悟又有渐悟和顿悟之分,有的人开悟快,有的开悟慢,关于这点大家可以去读一下《坛经》。只有在实践中自己悟出来的东西才能真正属于自己的,才能运用自如,行之有效。参加企业培训除了让这些所谓的培训大师骗去点钱外,最后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的豆腐还得自己吆喝着卖

因此,我们的企业老板决不能被那些培训骗子的谎言所迷惑。就像毛泽东当年打天下一样,要是什么都听苏联共产国际的,不结合中国国情实际,采取农村包围城市,充分发动群众,中国的革命能成功吗?所以毛泽东思想是在革命实践中不断开悟总结出来的,是对马列主义的升华。王明倒是完全按共产国际的指示去办,如果中国共产党一直由他指挥,中国革命事业的命运如何呢?

我们的企业老板要警惕的是刘一秒们比王明要狡猾多了,正所谓是“不怕流氓把刀跨,就怕流氓有文化。”此言不虚。

陈安之—中国21世纪最成功的“神”,揭露陈安之大师的真实面目

本来不想多事,但实在看不惯这家伙的传销嘴脸和搞个人崇拜的做法,他对任何一个人的良知都是公然践踏,而且对没什么社会经验的人伤害是漫长而致命的!现转贴如下,沉迷的人该醒醒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21世纪的公民相信的都应该是科学真理和社会良知,并且认可的是理性、思辩和合理的质疑,追求的是真实的自我以及属于自己的精彩,而不是去崇拜一个古老的、与科学精神相违背的现代宗教祖师爷!任何一个崇拜他的人在崇拜他的同时是不是也该想一想你的顶礼膜拜是不是恰恰说明了自己内心深处的不自信和愚昧那!

陈安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是传播成功学说的师者?还是通过搞个人崇拜达到敛财目的的小人?我的目光已经不是什么陈安之的成功学说了,既然陈安之搞的是个人崇拜,那我想要研究的就是陈安之的个人了。大家都知道,希特勒制造的狂热不仅伤害了德国也伤害了全世界,文革对中国的创伤有目共睹,最近的一个邪教也害了不少的中国家庭,这些都是个人崇拜恶性膨胀导致的恶果,而那些没脑子盲目崇拜他人的人才是真正害人的始作俑者!

关于陈安之,我们还是看看曾经在他身边工作过的人写的一篇文章的吧,这样更有说服力。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对梦工场的不满、对陈安之的嘲弄,其中还有一小段“两天的课程门票价为三千五,学员一千名,门票收入便是三百五十万。一千名学员十之八九来自广州、东莞、深圳三地,少数的来自四面八方,最远的是从吉隆坡飞过来,但,无一例外都是华人。”,这已经是对整个华人的嘲笑的了,如果陈安之真的这么神奇,怎么会“无一例外都是华人”呢?!李小龙都可以让世界为之动容,可是在梦工场工作人员的笔下,我们的陈安之大师仅仅只能“无一例外都是华人”,这是多么辛辣的讽刺!

“忽悠百姓,销售女神“徐鹤宁设骗局颠覆式讲座---央视揭秘神医杨中武骗局,学员花2万上课 听完痛哭流涕跪拜


据媒体报道: 所谓“亚洲销售女神”徐鹤宁:“他不仅是冠军天王,也被称之为神医,他用鹤宁老师的八大问句系统说服癌症患者,相信癌症和感冒是一样的病。有的人听了他的课程,癌症消失了,有的人用了他的方法,糖尿病不见了,有的人听了他的课程,给他五体投地,给他下跪。”

这些人五体投地,齐刷刷地拜倒,是在干什么呢?他们是在膜拜一个人——杨中武。据说这个人是个“神医”,治高血压、糖尿病甚至癌症都不在话下。那么这个杨中武真有这么神奇吗?为什么就连所谓的“销售女神”徐鹤宁也参与造势?

红枫园健康咨询有限公销售女神徐鹤宁参与造势司的官方网站上,宣传视频里学员无一例外地宣称,高血压、癌症这些久难治愈的难题通过所谓“生命乐章”疗法全都治愈了。

真不敢相信,还有很多所谓的大师,他们既没有办过企业,有没有管理过实体公司,他们拿什么去指导和教育我们脚踏实地的企业家?

教育培训行业陷阱多多 商家惯用“伎俩”揭秘

商场如战场的比喻由来已久,在教培行业的“战场”上,总有消费者一不留神就掉进了商家的“陷阱”中。商家的经营计策着实让消费者摸不到头绪,仿佛成了一个又一个解不开的谜团。本文将结合以往消费者的受骗案例,揭秘教育培训行业商家们的“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之“瞒天过海”

表现形式:虚构与海外院校合作

计策链接:留学中介利用“瞒天过海”之计虚构海外合作院校的手段,很难让消费者识破。这种屡试不爽的好方法机构自然不舍得放弃,江华(化名)就不幸成了这一计谋的受害者。

案例回顾:“学生专科毕业后,可免费进入德国公立大学学习”、“一次性投资10万,读个硕士给父母看看”——这诱人的宣传语是广西某中介举办的“赴德国留学大型免费咨询会”的主打口号。该机构还承诺:“保证B类(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力)学生在德国某语言学院学习一年德语后直升莱茵职业专科学院”。听到有这样的“好处”,江华的父亲交了11万元的学费、中介费后,与该中介签订《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协议书》,江华的被骗之旅就此开始了。

江华与6名广东学子一同飞往德国科隆,抵达后却被安排在科隆市郊一栋正在装修的旧楼里;所谓的教室是几间10多平方米的房间,楼内楼外到处是垃圾。后来,学生们了解到,这家所谓的“语言学院”只是一家私立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与中介公司宣传的内容相差很大。更让学生们没想到的是,一年的德语学习结束后,他们未能按约定直接升入莱茵职业专科学院,他们的申请全部遭到了该学院的拒绝。该学院称从未做出过接收中国学生的承诺,是那家“语言学院”欺骗了中国学生。

三十六计之“浑水摸鱼”

表现形式:假借名校招牌

计策解读:“浑水摸鱼”为三十六计混战计中的第二计,比喻趁混乱时攫取不正当的利益。一些中介机构利用消费者渴望上名校但却对教育体制不熟悉的盲区,与消费者玩起“文字游戏”以混淆视听,从而钓其“上钩”。中介机构在名校附近租用大学的场地,然后打着名校涉外项目招生的旗号大肆招揽生源。小王就是因为这样的噱头被“钓上了钩”。

案例回顾: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小王在高考招生宣讲会上看到了一所国内著名院校的招生宣传——“不论你的成绩如何,国内两年名校学习后就可升入海外著名高校并获其文凭”,这样的字样让小王感觉好像抓到了继续升学的“救命稻草”。于是缴纳了高额学费后,小王开始了他憧憬的求学之路。

可上课没多久小王就发现,自己上的并不是宣传中所说的国内名校,仅仅是中介机构招来的教师在名校的场地内进行教学而已。其实,这是中介机构利用学生和家长对国内名校的信任,在招生时大打的一种名校招牌策略。殊不知,名校招生仅仅是噱头而已,谋取利益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三十六计之“偷梁换柱”

表现形式:任意更改教师和教学地点

计策解读:“偷梁换柱”比喻暗中玩弄手法,以假代真,以劣代优。这也是培训机构常用的手段之一,不靠谱的培训机构除了无法保证教师资源和教学质量外,甚至连教学地点都任意更改。

案例回顾:北京的罗先生就曾遭遇过类似闹心事,他所在的听力班外教频繁更换,短短十天的暑期班,外教走马灯似的更换了8位,连上课地点也换过两次,教学质量极差。

据了解,早期大部分培训机构没有正规的资质,有些培训班甚至是有了学生后再去找上课地点和上课教师;学生缴费后无培训协议也无收费发票;课程、课时、上课地点不确定——如此情况下,其上课的效果就可想而知。培训机构“偷梁换柱”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事后家长只能“吃哑巴亏”。

三十六计之“走为上策”

表现形式:培训机构一夜“蒸发”

计策链接:“走为上策”是指战争中看到形势对自己极为不利时就逃走。现多用于做事时如果形势不利、没有成功的希望时就选择退却、逃避的态度。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不少培训机构发觉事情将要败露,便会选择这一计策。

案例回顾:2005年,上海的周小姐报名参加了当地一所著名英语培训机构虹口分校的口语强化班,半年学费便高达6000元,然而仅仅几节课后,该分校竟然卷款走人。北京“文路教育”培训学校、上海凯恩英语培训学校等多家培训机构都曾一夜间人去楼空。

如果教学质量有争议,学生还可以和培训机构交涉,甚至诉诸法律,但如果培训机构“人间蒸发”,消费者恐怕只能落个有冤无处诉的结果了。

三十六计之“无中生有”

表现形式:夸大宣传效果

计策链接:“无中生有”用来形容凭空捏造,是机构擅长的计谋之一,为了招揽客户,他们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致使许多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

案例回顾:2006年某著名英语培训机构被北京的张先生告上法庭。张先生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英语课程注册合同,并退还学费一万多元。原来该机构在前期宣传时夸大了课程效果,并写入合同;但开课之后,原告发现实际教学质量与合同内容严重不符,为了讨回高额学费,张先生无奈将其告上法庭。

培训效果是投诉和纠纷的最大原因,一些机构或培训班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冠之以考研笔试保过班,数学、英语保分班,办公软件或网页制作包会班等等。但学员交了巨额培训费、在培训结束后发现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时,由于缺乏协议约束、维权意识不强或者维权渠道复杂,很多消费者往往选择了沉默。

三十六计之“金蝉脱壳”

表现形式:格式化合同

计策解读:“金蝉脱壳”比喻用计脱身,这是诸多留学中介惯用的手段之一。常有留学中介主动帮助学生编造假材料,却在合同中写明“如情况不属实,后果自负”的条款。事发后,留学中介便可以拿合同脱身,费用却照收不误,留下消费者一个人来承担中介造假的恶果。

案例回顾:小秦给某留学中介交了3万元的中介费后,又交了10万元的“海外服务金”,该机构承诺不仅可以为小秦申请到学校,还可以用这笔钱“买”到奖学金,并保证奖学金的发放途径一定是从学校发出的。

小秦也清楚,在国内申请美国的研究生GPA(大学成绩平均分)要在3.0以上,也就是80分。而申请奖学金,除了优秀的外语成绩以外,GPA至少也要在3.0以上才有可能性。考虑到自己的申请条件不是很好,想到有奖学金容易通过签证,小秦便同意了中介的建议。在向中介交纳了“海外服务金”后,小秦顺利地“申请”到了7000多美元的奖学金,并且中介还给她包装了一份“完美”的个人材料。

然而今年7月份,当小秦去签证时却被拒签了,原因是签证官综合面试时对她材料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尤其是对奖学金。最后签证官以小秦的资金来历不明为由拒签了小秦,还留下了不良记录。事后小秦找留学中介去沟通,中介却拿出了交钱时签订的写有“如情况不属实,后果自负”字样的合同,以此为由没退钱,小秦只得一个人吃了“哑巴亏”。

三十六计之“笑里藏刀”

表现形式:承诺不兑现

计策链接:“笑里藏刀”常用来比喻外表和气而内心阴险。这一计策在培训教育行业应用广泛,工作人员在宣传时往往满脸堆笑地做出各种承诺,事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

案例回顾:某大学的大四学生许竞(化名)在某培训机构的大力推荐下报了一门课程,原本怕实习、准备毕业论文会和上课时间冲突,但因为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保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课程可以退还剩下的费用,并在合同中给予注明,许竞便打消了疑虑,全额交了学费。但后来当他真因为个人原因向培训机构提出取消课程并退款时,工作人员的态度急转直下,不仅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最后甚至避而不见,令许竞十分气愤。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培训机构正是看准这一点,表面上诚意满满,暗地里却另有一套做法,只等学生和家长交钱之后就会现出原形。

四、为什么说传销“害人害己害社会”?

张晓松、聂妍婧

今的传销把某些人害得欲哭无泪,当今的直销使某些人深陷其中;曾今的传销把某些人害得痛不欲生,当今的直销使某些人难以自拔;曾今的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当今的直销犹如玫瑰渐渐成为更多个人,更多企业变相面具下的合法外衣且乐此不疲!哀哉!悲乎也!

     目前,工商、公安机关正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那么,传销到底有多大危害性?为什么会成为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分析,传销“害人害己害社会”,概括起来有以下四大危害性: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直接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如传销组织对参加者所上的第一课往往就是教你如何用所谓“善意的谎言”去骗人,而且是骗身边的人。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传销参与者诚信缺失,道德失衡,不惜将同学、同宗、同事、同乡,朋友、战友、室友,甚至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都骗入传销的“泥潭”。 

 ——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斗、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

     每个传销参与者都有相同的经历: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外地,通过“洗脑”,被致富神话打动,四处筹集资金加入传销网络。陷入传销泥潭后为赚钱再欺骗亲朋好友加入,如此恶性循环。

     由于传销获利与否及获利多少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一旦再没有新成员加入,处于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传销结果往往是夫妻反目、父子相向、孩子辍学,甚至家破人亡。有的传销人员经过“洗脑”,受传销组织精神控制而变得精神恍惚,不能正常地工作和学习。

     鉴于传销活动的巨大危害性,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2005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禁止传销条例》,进一步加大对传销活动打击力度。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刑事法律依据。

规劝和告知求职者该如何鉴别传销与直销,传销害人害己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我国打击传销很多年了,但是传销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呢? 

我最近一段时间接触了不少还在做传销的人,有的是刚刚被骗进去,还不知道自己所做所为是违法的;有的是已经知道其违法,但无奈已经投入那么多钱了,只能昧着良心继续骗人。 

国家打击传销,净化社会和经济环境,当然是好事,但“打击传销”这四个字,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一句空话,因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传销。 

“传销”这个词在我国的知名度有多高?据说“安利”的知名度是99%,那么“传销”的知名度应该更高吧。提起传销,大家都知道那不是个好东西,但是问他什么是传销,却没几个人能答的上来。也因此,那些不安好心的人,只要换个名头,上当受骗的人就是一大片。   传销归根结底在一个“骗”字上,它是一种经济欺骗。与其高喊那个人人听过但是很少人知其意的“打击传销”,不如教育大家如何防骗。 

如何避免被骗,你只要考察和分析两个问题就可以了:产品性价比好不好和公司能否长久。 

产品性价比不好的公司,都是靠炒做制度和机会来骗人的。昨天遇到一个朋友,在广西那边做连锁加盟,五三制,3800元,没有任何产品,他也是刚刚被朋友找去的。象这样明显的骗术,竟然还有人上当,为什么?因为他现在竟然已经坚信连锁加盟不是传销。 

产品性价比好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公司能不能长久,前不久认识了一个在黑龙江读大四的朋友,买了5单(1000元)的回拨电话。在他看来这个业务很合适,确实我不否认这个业务看上去很合适,但是老直销人都知道回拨(现在还出了直拨的)电话是不会长久的。这个是用后加入的人的入门费给前面人发奖金,当网络发展到一定规模,庄家就会拿着钱走人。前不久害了不少人的投资基金也是属于这种性价比好但公司不长久的类型。 

电子商务,连锁加盟,直购,邮购,消费反利,基金,信息产业,远程教育,等等等等,不管名称怎么变,都是用其某个侧面来掩饰其本质。说它们是传销,你可能不懂,做这些项目的人更是不同意,那好,至少有一点大家都认同吧,做这些都是在投资。只要认同这点,那就请你按照上面两个标准去卡,选择那些完全符合两条标准的来做。

谁来约束管制四大行业-万祥军:没有实体炒作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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